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等法律法规实施。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列入《特种设备目录》。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不列入《特种设备目录》。
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不列入《特种设备目录》。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军事装备、、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激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负责工程工地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依照《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市政燃气管网中的公用管道,由燃气主管部门依照《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
定期检验是国家对特种设备实施的法定的强制性检验,通过定期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达到延长使用寿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目的。
不一定,电梯每年的定期检验主要是看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能否起作用。但如果检验合格的电梯没有做到及时的维修保养,或者保养不到位,也会出现故障,发生问题。这就需要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维保单位做好对电梯的维护保养。
目前存在部分运行了十几年的电梯,很多人不解为什么这么旧的电梯还能够检验合格。电梯尚未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国外有些电梯超过100年都仍在使用。就像汽车年检一样,只要有些老旧的汽车检修好,一样能够年检合格。关键是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督促维保单位做好维保。
根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规定,电梯乘用人应当遵守电梯乘用规范,安全使用电梯,不得有下列行为:
乘客遇到困梯时,最重要的是保持镇定,稳定情绪,不要自行向电梯外翻爬。同时找到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或拍打轿厢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之后乘客应该在电梯内静待专业人员开门救援,切不可擅自采取撬门、扒门等错误的自救行动。
电梯本身是一种完善的运输设备,它采用了多种安全措施来消除坠落、冲顶等安全隐患。只要电梯正确使用和定期维修、检查,就不会发生安全事故。主要的安全保护装置有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
不能。儿童在无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单独乘坐电梯,因无法正确操作电梯按钮会导致其关在电梯轿厢内,特别是在电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无法同外界取得联系,得不到及时营救,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21、有的孩子乘电梯时淘气,把楼层按钮都按了,这时突然所有按钮又都不亮了,电梯也不走,这是故障吗?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4)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可以约定电梯的使用管理人;没有约定的,按照第2项、第3项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
电梯的维保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分别规定了上述四类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维保单位应当依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三落实”的内容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定期检验。
29、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要培训吗?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3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如何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本文参考锡林郭勒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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