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的防爆电气设备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8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
防爆电气设备是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截止3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52家,本次计划抽查上海市生产企业52家,实际抽到产品的企业为28家,另有24家企业由于停产等原因未抽到产品。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构检查;抗冲击试验;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抽查中发现,标称上海大速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YB2-100L1-4 380V 2.2kW“大速” 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2013.03/S21171),结构检查(隔爆接合面)项目不合格。质监部门表示,该项目不合格表现为产品前端盖与电机壳体间隔爆面上有明显损坏,导致隔爆面长度L不符合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属质量问题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