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20年第一季度,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领域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批次样品,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23-200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对2批次室内加热器的对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 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辐射骚扰、(或骚扰功率)、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
骚扰电压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样品电源在9kHz-30MHz产生过高的电磁骚扰,主要骚扰源来自电源。二是线路板设计不合理也会产生超标电磁骚扰。三是是否具有接地措施以及屏蔽措施,是否合理也会影响电磁骚扰的产生。
目前,室内加热器产品种类繁多,主要有红外石英管取暖器、红外卤素管取暖器、红外反射式取暖器、红外线浴霸、电热油汀、暖风机、对流式取暖器、电热膜取暖器及复合式取暖器等品种,均为3C认证产品,购买时应注意检查其3C认证标志以及制造厂厂名,以免出现质量问题时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