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3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4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1)23.2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1.1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0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92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2.00倍。
(四)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1年5月10日(T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 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 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1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4、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有效与否)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1年5月9日(T-1日,周一)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东方制冷于 2009 年 6 月 29 日召开股东会,作出了依法整体变更为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09)第 1710 号《审计报告》,公司以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160,646,841.65 元为基准,折为 66,880,000.00 股,余额 93,766,841.65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原股东出资比例不变。2009 年 8 月 29 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会师报字(2009)第 1713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行人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已由各发起人足额缴纳。
2009 年 8 月 31 日,公司依法在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范围:电加热元件、电加热管(器)、PTC 电加热器、铝箔加热器、化霜加热器、防爆加热器、电加热带(线)、电伴热带及电加热材料、电热电器、电加热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和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器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